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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喆视点 ‖ 公司事务系列之《章程》——不能被忽略的真爱

公司法律事务
来源:中喆原创作者:马育丹 律师浏览:时间::2021-04-11
中喆视点 ‖ 公司事务系列之《章程》——不能被忽略的真爱
 
 

 

 

  公司《章程》,大家都不陌生,成立公司必备的法律文书之一。

  大部分公司《章程》是如何被娶回来呢,途径多是网络文库下载、照着别人家的拓一份儿、或者工商代办按通用模板做一份,貌似不会被特别的重视。

  但是《章程》对公司来讲却是真爱,在关键时候可以很好地起到保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作用。

  首先,我们来看看《章程》主要包含的内容有哪些:公司名称、公司性质、股东及出资、持股信息、注册地址、经营范围、股东权利义务、股权转让、股东会召开的程序、董事会/监事会的设置、董事会/监事会职责、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程序、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增资减资、合并分立、清算解散等等等等等等。

  这么仔细打量一番,我们不难发现《章程》不仅有实体内容(是什么),还有程序内容(怎么办)。从法律的维度做个类比,就其作用而言,《章程》相当于一个公司的宪法;从内容而言,《章程》不仅是一个公司的实体法,同时也是一个公司的程序法,《章程》的重要程度及复杂程度可见一斑,这也是《章程》是公司真爱的原因之一。

  其次,《章程》是公司真爱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股东自由意志的体现。当然,自由不能过火,即法律明确规定的必须按法律来的,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但是法律允许股东自己商量确定的事项,则可以充分体现股东自由意志,尤其是我国《公司法》中有“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字样的,就属于股东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各股东实际情况,协商一致后确定的特殊性事项。

  这些特殊事项主要包括:出资方式、股东表决权的确定、股权转让或设置第三方权利、三会议事程序、董监二会权限范围、具体事项通过的票数、董监高股权转让的限制、股权继承、公司重大资产转让、公司对外担保、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等等。以上这些事务与公司成立、重大事项决策、日常经营管理、投融资、转型等林林总总、大大小小的方面都息息相关。一部完善的《章程》能够对公司大到发展策略、小到事务处理都起到很有力的指引作用及稳定作用。

  第三,《章程》作为公司不可替代的真爱的第三个原因——《章程》的公示性。在实践中,股东之间往往对一些重要事项进行协商后形成合作协议,但是合作协议仅是股东间内部约定,不具有公示性,也就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举个橘子,不,栗子来讲:某公司之间的股东约定,在持股期间不得将公司股权质押给第三人。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其中一个股东A违反了约定,瞒着其他股东将股权质押给第三人B。公司在融资中因为引进新的股东,而可能导致原股东持股比例下调,由于对A股东股权享有质押权的B不同意质押股权减少,那么,这个事很可能就,卡住了。

  这种情况下,其他股东是否可以主张股东A违反了股东间的约定、质押无效呢?如果股东间只是形成内部的约定,则其他股东很难实现上述主张,但是如果股东将此约定写入《章程》,由于《章程》具有公示性,那么其他股东再提起上述主张时,第三人B就要证明其已就质押履行了足够的注意义务,比如股权质押的时候有没有调取《章程》、对股东A的股权进行合理调查,看了《章程》知不知道股东A股权不能质押?如果无法证明,第三人就要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通俗讲,就是其他股东对其主张有了有效的救济途径。

  总而言之,建议股东大咖们重视起来《章程》,找律师定制符合公司特点和股东需求的《章程》,让《章程》更具有实用性及个性,能够切实保护到公司及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