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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喆原创‖张律师谈婚姻系列之——离婚财产分配与抚养权

民事法律事务
来源:中喆原创作者:张培律师浏览:时间::2022-07-04

今天见了当事人,一起聊了聊婚姻的事。内容可想而知,就是“离婚”。这个话题对于婚龄不久的我来讲,是沉重的。 但作为一个律师,我要用我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答疑解惑,让其明白,法律下的婚姻是什么样子的。

离婚,二大难题:一是孩子,二是财产。

一、关于未成年孩子最直接的问题就是:1、孩子的抚养权归谁?2、不享有抚养权的一方支付多少抚育费?

1、孩子抚养权归谁(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

(1)不满2周岁的,由母亲直接扶养为原则;。

(2)已满2周岁的,父母就扶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法院根据父母双方情况,按有利于孩子为原则进行判决;

(3)已满8周岁的,应尊重孩子意愿。

当然,上述情况的判定,都会存在例外,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未获得抚养权一方,应支付抚育费,那么数额如何计算呢?

(1)首先要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期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3)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以上粗说之,每个家庭情况不同,分析起来必定不同。法律的概论是个大方向,希望对各位有用。至于第二个财产问题,由于篇幅有限,后续更新连载。

最后我想说,婚姻不易,离婚更不易,无论是进入婚姻还是结束婚姻,望三思而后行,当然,决定了就不要后悔。

我们下一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