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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喆视点 ‖ 《民法典》解读系列之婚内析产知多少?

来源:中喆原创作者:张娟律师浏览:时间::2021-04-06

中喆视点 ‖ 《民法典》解读系列之婚内析产知多少?

 

  洪某,女,与爱人结婚多年,洪某的爱人是某大型企业白领,收入稳定。自结婚以来洪某就全身心投入主妇行列,打理家务井井有条。

  原本和谐幸福的日子随着洪某父亲的一张化验单结果到来,被打破了。因为吃饭吞咽有异物感,洪某的父亲去医院检查,结果显示食道癌。洪某的母亲在洪某年幼时就因病去世了。父亲含辛茹苦地把洪某带大,洪某是父亲唯一的亲人。医院提供的医疗方案,保守估计费用在30万左右。为了父亲,洪某向爱人张口。洪某的爱人,一改常态,称只能拿5万,以后就不管了。还振振有词地说,反正癌症是治不好的,他们还要过自己的日子,不能被老人拖垮了。洪某一下感觉天塌了,没了主张!

  现实生活中,有大量的女性,为了家庭,放弃了职业。遇到洪某这样的情况也是除了慌乱和吵架,什么也做不了。其实,我国法律对这种的情况是有规定的,那就是析产诉讼。

  析产,通常是指分家析产,是对家庭中的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处分的活动。如当事人对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无法达成一致而提起的诉讼,称为析产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洪某爱人的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洪某如果知道这一规定,是不是可以理直气壮地向爱人主张给父亲看病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