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喆律师事务所

制售假药淘宝分销,两涉案人均被判刑 | 两分钟学法律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浏览:时间::2019-10-30

 

制售假药淘宝分销,两涉案人均被判刑

 

 

 

编者按: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张某、刘某,靠着一个手工小作坊生产假的去水肿产品,一年多时间就在淘宝网店上卖了66万余元。

 

近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张某以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80万元;被告人刘某以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法院判令张、刘二人共同支付赔偿金199万余元,责令两名被告人在发行范围为全国的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勿使用涉案假药。

 

基本案情

 

张某、刘某都是河南人,初中文化,两人暂住在海门市三星镇。2016年5月起,张某、刘某开始以呋塞米、氢氯噻嗪片为原料,生产名为“普丽普莱”“麦可泰尔”的去水肿产品。张某负责购买药品、生粉、胶囊壳、塑封袋、包装盒、标签等原材料。在他的操作下,“呋塞米片”以100片每瓶的规格灌入定制的包装内,贴上标签,就成了去水肿产品“普丽普莱”;“氢氯噻嗪片”用粉碎机研磨成粉末并与生粉混合,灌入胶囊,再以30粒每袋的规格进行分装,最后贴上标签,摇身一变成了另一款去水肿产品“麦可泰尔”。

 

制作完成的产品,张某、刘某通过一家名为“院线美体生活馆”的淘宝店将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其间,刘某负责帮助张某分装产品、贴标签、在网上与客户沟通、打包快递等。据统计,截至2017年9月,已有来自浙江、山东、山西、上海、南通等20多个省市的消费者购买了假冒产品,销售金额共计66万余元。

 

张某、刘某被抓获归案后,侦查机关依法在二人的暂住地查获了已装在塑料瓶内未封装的“普丽普莱”产品162盒、已封好的“普丽普莱”产品77袋、包装好的“普丽普莱”产品33件,装在印有小馒头字样塑料瓶内白色胶囊236粒。此外,还查获了一批制假用的原料、空瓶以及包装用品等。经鉴定,从张某处查获的“普丽普莱”产品内检出呋塞米成分,白色胶囊内检出氢氯噻嗪成分。经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涉案“普丽普莱”去水肿产品、“白色胶囊”(麦可泰尔)产品,均按假药论处。

 

二人归案后,在被取保候审期间,张某发现他人涉嫌犯罪的线索,后与刘某等人配合,向公安机关提供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线索,经海门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刘某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假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二被告人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均有立功表现,结合二人如实供述罪行、主动退赃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基本的公共安全,是最大的民生。”该案二审合议庭审判长郭庆茂说,二被告人的行为侵害了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安全,也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当追究损害公共利益的侵权责任,以加大打击违法行为力度,加重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成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本文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删除!